12月23日至24日,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仲林带省局消保处、食品流通处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赴咸宁就省局在崇阳县开展的“放心消费创建”单位试点和食品安全等工作开展调研。
调研组一行在国家电网咸宁崇阳供电公司,现场查阅了创建指南、创建标准、创建评分表等资料。邓仲林副局长亲切看望了参与“放心消费创建”试点的第三方专家组成员,对创建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邓仲林副局长要求:“放心消费创建”是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的有效抓手,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依法高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共治格局;要继续优化完善创建指南和评分细则,通过创建活动开展,推动经营者树立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主动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努力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调研组先后对崇阳县市场监管局白霓市场监管所、崇阳大市场、金泰广场万兴佳亿超市、元气森林(湖北)饮料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
邓仲林副局长指出:消费维权是国家经济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阶段、新目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大消保”理念,创新消费维权投诉渠道,打造操作便捷、高效的“智慧投诉”湖北品牌。要充分发挥好消委组织的桥梁作用,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代言者、依法维权的调解者、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者、绿色健康理性消费的推动者,努力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邓仲林副局长强调: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两会”也即将陆续召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根据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统筹协调、明确职责、细化分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针对节日消费特点及重大活动安排,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确保“两节”“两会”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崇阳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薇,咸宁市、崇阳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