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发改委关于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省计量院潜江分院配合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湖北中伦国际纺织城有限公司、湖北孚诺林新材料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新建项目开展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执行情况专项监察。
专项监察过程中,检查组对照项目节能报告及审批意见相关文件依据,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企业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能效水平执行情况、节能管理制度制定等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主要包括:监察项目投产后能效是否达到标杆或行业国内国际先进水平,项目用能是否在批复范围之内;以及企业节能法律法规标准执行、能源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执行、落后用能设备淘汰、节能管理措施落实、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等方面情况。
下一步,潜江分院将继续积极配合潜江市发改委,进一步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完善节能审查验收制度,强化对固定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的监管,努力为潜江能耗“双控”工作做出积极贡献,推动形成节能减碳工作合力。